文/邱羿慈 編輯/朱珆萱
新聞上鬧得沸沸揚揚的「非洲豬瘟」(簡稱ASF),為何政府在處理這項疫情時,特別小心謹慎,究竟非洲豬瘟會為台灣帶來對大的損失呢?
防範瘟情攻勢 必看豬事大集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公告,非洲豬瘟是由DNA病毒所引起的高度傳染性惡性豬隻疾病。發病豬隻症狀包含皮膚外觀出現紫斑或黑斑、發高燒、沒食慾、嘔吐、呼吸急促、精神不濟、下痢、內臟出血及死亡。發病潛伏期約4至19天。主要傳染途徑經由廚餘、節肢動物、動物分泌物或排泄物、車輛及人員夾帶等管道傳染。病毒隨所處環境不同,存活時間也有所差異,糞便室溫 11 天、豬舍 1 個月、冷藏豬肉 100 天,在冷凍豬肉中更可長達3年。
雖然非洲豬瘟的病毒致死率高達100%,但僅對豬隻有影響,在其他動物體內並不會有致命的威脅,也不會傳染給人類,不過專家建議,為安全著想,食用時,最好能煮熟再吃,經過攝氏70度以上高溫烹煮至少兩分鐘。若發現疑似非洲豬瘟的肉品,勿以廚餘方式丟棄,應詢問檢疫單位,並將肉品送到該處進行銷毀,假設廚餘受到非洲豬瘟感染,病毒恐感染豬隻,導致疫情在台延燒,需謹慎處理。
非洲豬瘟的奇幻漂流
非洲豬瘟首例出現在非洲肯亞,1921年時由非洲野豬傳染給當地家豬,亡率是百分之百,過了近100年威力絲毫沒有銳減,受到感染的豬隻無藥物及疫苗可以治療,僅能透過防疫,讓非洲豬瘟的疫情不再擴大,豬隻感染非洲豬瘟,唯一的解決辦法就是不斷地撲殺。
原先非洲豬瘟只出現於非洲,但隨著交通發達及跨國貿易的普及,非洲豬瘟病毒也隨之踏上環遊世界的旅程,由於飛機提供的餐點未經過高溫烹煮,病毒透過未食用完廚餘,進入到養豬場,越過地中海的非洲豬瘟病毒,便陸續散播至歐洲各地、南美洲、俄羅斯,近期更到達亞洲,在中國出現亞洲首例。
口蹄疫事件不重蹈覆轍
豬隻感染非洲豬瘟可說是無藥可救,只能大量撲殺,豬農心血付之一炬。1980年代,為豬肉出口的黃金期,豬肉供不應求,有不肖業者從中國及東南亞地區,走私豬肉再轉賣獲取可觀利潤,使得走私相當猖獗,進而將口蹄疫豬隻引進導致疫情散播,多家豬肉供給商因此倒閉,導致當時整體產業損失高達1700億。也因豬肉供給量減少,促使價格成長,影響整個肉類市場,受到波動影響而大幅成長,對消費者同樣是一大損失。為了避免歷史重演,民眾必須配合防範,避免夾帶或網購疫區的任何肉製品回台灣,無論是否經過烹煮,購買豬肉前,務必檢查是否有我國合格認證標誌。
農委會多次宣導,仍有民眾無視法律,攜帶肉製品闖關。根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條之一修正案,攜帶疫區之肉品回台,已從原本的第一次違規開罰5萬元,第二次50萬元,調高至第一次20萬元,第二次100萬元,希望能有效遏止民眾攜帶疫區肉品回台,共同守護台灣國產豬肉,拒絕非洲豬瘟入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