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薛丁嗝的熊
台灣的性別平等之路起始於1990年代,以一名夜歸女性慘烈的姦殺案件為代價,換來了《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此後社會大眾對「性別」相關議題的討論與對話漸漸隨著時代進步變得多元,一直到2020年通過《748施行法》落實婚家法制,一路上台灣似乎在各個節點都取得了豐碩的成果,有些人甚至盛讚台灣在這一議題交出了相當亮眼的成績單,相較於周邊日韓、東南亞國家,簡直堪稱亞洲性別平等燈塔,但事實上,台灣社會對性別平等的想像仍不足夠容納所有族群,從校園到社會依舊有許多因「性別」而起的傷害悄然發生。
2019年,世新大學男大生遭不認識的男同學闖入寢室痛罵「你像個娘娘腔一樣活著」,險些重蹈玫瑰少年葉永鋕的覆轍;2021年,女性立法委員遭家暴,事後卻遭部分網友諷刺被迫接受無謂嘲笑;同年的年末,知名Youtuber使用深偽技術(Deepfake),在未經被害人同意下偷走大量女性的臉孔合成情色影片,引起女性恐慌。
台灣的性別平等之路走得艱辛,歷經30多年的傷與痛,社會似乎在過程中已經學會對所有性別的人更加寬和尊重,但為什麼人們卻仍不停為此受傷?
臉被偷走之後──她們,在數位性暴力中失聲
私密照、親密影片外流新聞近年屢見不鮮,然而隨著科技與AI技術的發展,數位性暴力的形式也漸漸轉變,從未經同意偷拍、公開的模式變得更加離奇──受害者在明確知道自己並無拍攝私密影片或照片的情況下,偶然發現自己的臉被偷走、被貼在陌生的人體影像上,成為他人營利販售的商品。
2021年年末,擁有1,390,000社群聲量(截至2021年11月28日)的Youtuber小玉(朱玉宸),因未經受害者許可使用超過119名公眾人物與素人的臉部圖像,透過AI合成情色影片並在私人群組內販售遭到起訴。不公開群組內的購買者來自天南地北,有些人抱著獵奇心態下單女性公眾人物的合成影片,藉以圓滿自己這輩子應該都實現不了的午夜臆想;有些人則拽懷滿腔恨意,提供素材要求將她的臉P到各種姿勢情狀的男優與女優身上,藉此貶損對方或是作為要脅恐嚇的籌碼。
換臉謎片的買賣雙方都不曾考慮過那些女性被盜走臉孔後會遭遇什麼,也不曾考慮過她們的意願與感受,這種忽視他人自主意願的行為背後展現的是一種「權力控制」的渴望,因為在現實世界中不可能,所以透過虛假的影片代償,讓觀看影片的人產生「能夠掌握他人」的錯覺,在視覺刺激之外造就一種壓迫他人的快意;無論下單的目的是什麼,購買換臉謎片都不是健康的行為,群組內超過4000名的成員比起在現實中真實地去和他人互動溝通,寧願花錢購買虛假的快感,反應了台灣社會隱藏在檯面下的問題:這座大家共同生活的島嶼上,有很多人為了滿足自身心理與生理上的佔有欲,不惜徹底物化與自己不同性別的人、將自身的滿足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並且不覺得自己的做法有什麼問題。
許多被捲進換臉謎片的公眾人物,如白癡公主(youtuber)、貝莉莓(遊戲實況主)、黃捷(政治人物)等都表示自己即便手握話語權也很難為自己辯白,更遑論手裡沒有任何武器的普通人,某一天突然看見自己的臉孔出現在不知名的親密影片,並且被貼在社群媒體上該有多惶恐與害怕。而更令人遺憾的是,這一波換臉事件的受害網紅裡,有不只一位透漏自己的粉絲群中有許多仍是學生的年輕孩子,曾私訊求助過自己正遭受同儕使用換臉謎片霸凌。這意味著,這種新型態的數位性暴力已經滲透進所有人的日常生活中,一路橫行毀壞所有被經過的人,甚至越過社會為保障兒童及青少年所設下防線,緩緩蠶食孩子們的未來,奪走他們在各種人際關係中再次相信他人的能力。
台灣目前現行法規中,與數位性暴力相關的刑責散布在刑法各章中,且刑度普遍並不重,受害人即便能夠克服心理恐懼勇敢提告,法律規範卻很難將公道還給受害者,即便小玉已經落網,但在大眾都認知到這種事情是錯誤的之前,換臉謎片為人們帶來的傷害恐怕短時間內不會落幕。現階段人們很難幫助受害者跨越這種傷害,但起碼可以選擇不要去看這樣的影片,不求上車、不要點閱、不轉發分享、不對當事人落井下石,或許有一天這種扭曲的情色產業就能從台灣消失。
家門後的疼痛──他們,在家暴中選擇隱忍
《家庭暴力防治法》如今施行24年,大眾不再堅信家醜不可外揚等傳統觀念,通報意識提升再加上現代緊湊的生活節奏與壓力等因素,近年家暴案件通報量逐年上升,其中以親密關係暴力為家暴案大宗,佔總案量5成以上。雖然大家都知道打人就是不對的,但每當親密關係暴力發生,卻仍然出現許多檢討受害者的聲音。
2021年12月,立委高嘉瑜遭男友家暴,報案後召開記者會說明受暴經過,然而她因對方持親密影片與照片恐嚇,雖有驗傷卻未在第一時間報案,為此部分網友質疑她公開受暴的動機不純、認為她做為家暴受害者的身分不夠完美,甚至出現部分攻擊言論,認為她整日拋頭露面「活該」受暴。事實上,多數家暴受害者的反應都如她一般,因為難以面對自己成為「受害者」而一再拖延,使家暴受害者們無法下定決心向外求援的原因眾多,扣除因長期受暴認知受損等病理因素,最大的原因則來自社會的眼光──識人不明很蠢、一定是做了什麼才會被打…等族繁不及備載。
不願求助,向來是家暴防治難解的一環,尤其是男性,受困於性別刻板印象與傳統文化框架,即便遭受家暴也無法輕易開口向他人求助。根據衛福部統計,男性家暴受害者中雖然男童及青少年的受暴人數減少,但青壯年與老年男性的受暴比例卻攀升,而其中不少男性受父權文化綑綁,即便痛苦莫名卻仍不願接受通報,寧願隱忍將受暴事實藏得更深。台灣家暴服務雖不分性別皆提供,但相對婦幼,提供給男性受暴者的資源明顯不足,社政資源幾乎都集中在親密關係中暴力與衝突發生後的「衝突介入」,前期的預防與事後的創傷復原卻寥寥無幾,但偏偏現階段多數男性並不是那麼願意接受自己成為弱勢,因而亦不願以「受暴」身分接受幫助。
療癒不是遺忘,療癒是知道自己為何受痛因而受得了痛,痛過之後痊癒才正要開始。引導受暴者認知創傷、脫離受暴情境是現行家暴處遇計畫裡想出的最佳解,但要終止男性因不願開口成為家暴黑數,或許還得從排除性別刻板印象、培養性別平等意識做起。
玫瑰少年的惡夢──她/他們,在校園性霸凌中遍體凌傷
性平教育法上路15年,儘管社會氛圍有在往前走,但校園內性霸凌的發生卻從來沒有減少過。根據勵馨基金會調查數據顯示,將近4成2的多元性別族群曾遭受過性別暴力與霸凌,且超過7成都發生在學生時期。
2000年,出生屏東高樹鄉的少年葉永鋕升上國三不久,就因自身溫柔秀氣的性別氣質遭受同儕性霸凌,屢次在廁所被男同學們要求脫去褲子驗明正身,即便他的母親曾多次向校方反映但師長均無作為,最後他在4月末的一個下午孤獨地死在了學校的廁所,躺倒在自己的血泊中,制服褲的拉鍊卻沒有拉上。少年的死在當年沒有獲得一個公正公平的說法,但在葉媽媽的奔走下社會漸漸重視「性別氣質」與「性霸凌」議題,且為尊重不同特質正式將兩性平等教育更名為「性別平等教育」,並於2004年正式頒佈《性別平等教育法》,社會自此對性別有了更寬廣的認知。
玫瑰少年逝世19年後,他生命的困境被寫成歌、被編進課本裡,但同樣的校園性霸凌卻依然不斷重演。2019年6月,世新大學法律系A同學獨自待在宿舍時,遭一名黑衣男學生闖入房間,在不堪入耳的言語羞辱中對方做勢毆打並觸摸他的私密部位,而隨黑衣男學生一同闖進房間的另外兩名男學生則雙手抱胸全程旁觀。A同學發現對方似乎在更早以前就曾針對他的性別氣質捉弄過他,為求自保他按下手機的錄影鍵,黑衣男學生見狀卻更加憤怒,痛罵他「像個娘娘腔一樣的活著」、「你沒資格錄我,你不要比法律、你比不贏」、「大部分的人都覺得你很奇怪」、「你沒實力,連做人也不會,人家逗著你玩,和故意想弄你,你分不清」,長達兩分半鐘的訕罵裡滿是嘲諷與歧視。
皮肉傷能復原,但心理遭受的創傷卻可能要用一輩子治癒。世新A同學受凌後,因有將影片公開促使社會大眾對校園性霸凌有一波討論,霸凌者在輿論壓力下於社群媒體公開向A同學道歉,但A同學仍因為這次事件心悸恐慌延誤了期末考,很長一段時間甚至會繞路去廁所,只求不要再遇到那位他根本不認識、卻以歧視言語評斷他的黑衣男學生。如果校園內的師長對性平教育的積極性與敏感度更好一些,或許在A同學向舍監反映自己在廁所被惡意關燈時,舍監就能意識到問題並立刻通報、黑衣男同學也能及時被導正行為;又或者,如果性平教育真實地在學校中落實,霸凌者應在更早的學生時代就已學會如何尊重他人。
或許某日社會不再無動於衷,受過傷的人們亦不再受痛
平等不是形式上讓所有人站在同樣的起跑點,而是衡量各個族群的弱勢後,讓所有人都能有一個適當的立足點,性別平等亦然,追求的僅是盡可能讓所有人都能在舒適的狀態下於社會之中生活;然而友善的社會氛圍需要長時間的醞釀才能生成,在那之前只能透過法律與教育,一面推動性平觀念幫助社會大眾學習如何尊重不同樣態、不同性別、不同狀態的他人,一面訂定法案設下最低限度的防線,在大眾觀念跟上來之前透過公權力保護因性別飽受傷害的人們。
儘管現有的《性別工作平等法》、《家庭暴力防治法》、《性別平等教育法》,及即將於6月上路的《跟蹤騷擾防治法》等相關法令仍有許多增補空間,可回首過去所有前人用血與眼淚寫下的經驗,台灣的性平之路並非毫無寸進,即便還有許多需要持續對話才能克服的障礙,但過往隱藏自己的人們近年也漸漸有勇氣離開隱身的黑暗,不再偽裝成他人能接受的模樣,亦不再隱藏受暴的傷口有底氣向外界求助。
這世界的面積如此之大,生於其中的人們難免都有自己的稜角,無論具備何種特質都有權以自己喜歡的樣貌生活其中。在平等成為日常的那天來臨前,希望所有為性別而苦的人們願意再等一等,等這個世界終於追上來,等所有人都能理解與尊重彼此的選擇。
讓性別平等不再只是一句口號,而所有受過傷的人們終於能夠開始痊癒,至此不再受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