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服務中心,「共享空間」NPO「免費」借用

使用對象:

凡非營利組織之法人登記舉辦活動,得向本基金會申請使用本會所有之場地。

使用地點與時間:

桃園市中壢區愛國路60巷27號一樓會議室
星期一到星期五早上9點半到下午5點,場佈、場復時間需納入借用時段。
周末及國定假日不開放。

申請方式:

請事前來電詢問空閒時間並登記。
填寫本頁附件之Goo1e表單後請寄信至[email protected],確認詳細細節。
申請單位應於使用日三個工作天向本會提出申請。

使用規定:

  1. 本會辦公區域未經同意不得進入。
  2. 申請單位僅得於本會指定地點張貼、擺放活動宣傳物。
  3. 場地空間不適合過於動態的活動,請以靜態活動為主。
  4. 需事先繳納保證金500元,事後確認場地恢復並無缺損器材全額退費。
  5. 使用本會器材設備應注意維護,如有損毀或短少時,申請單位應按市價賠償。
  6. 全面禁菸、禁酒、禁用火及瓦斯等。
  7. 場地使用期間之安全維護、傷患急救、公共秩序、器材設施、人員意外保險等,應由申請人自行負責處理。
  8. 本基金會保留租借同意與否的權力,其他未盡事宜,悉依本會及法律相關規定辦理。

申請表單與管理辦法https://forms.gle/PZnrMgwycPg78SoQA

(圖:共享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