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檢討被害人吧!性侵事件中並沒有「完美被害人」

文/吳欣芳

停止檢討被害人吧!性侵事件中並沒有「完美被害人」

2014年11月,好萊塢男星西亞・李畢福(Shia LaBeouf)透露自己於同年2月的藝術展中,遭到女粉絲性侵,引起全球輿論譁然,不少人以「男性明明更強壯,為什麼不抵抗」或是「為何他事發後不舉報,拖到現在才說」等理由質疑西亞・李畢福。儘管性別平權議題普遍受到國際重視,但在面對性侵害議題時,男性有時處在一個更不平等的位置。

性侵受害者的「完美被害人」迷思

多年來致力於倡議受暴婦女與兒少議題的勵馨基金會,近年更關注多元性別平權議題,他們發現性侵害案件中,男性被害人有時更易遭受性別迷思的傷害。勵馨基金會宜蘭分事務所社工督導林郁瑄表示,幾年前,有一名15歲的男學生在做自我的性別探索時,於網路上認識同性網友,見面時,卻遭受男網友性侵,學生也產生創傷反應。性侵事發半年後,學校察覺學生出現偏差行為,一問之下,男學生才透露性侵事件。

林郁瑄認為,社會對於男性的期待是必須要陽剛、不能受害、受害是丟臉的。因此當這名學生遭遇性侵後,一開始很難訴說這段經歷,反而努力壓抑情緒與創傷,希望能符合社會對男性的期待。幸好在勵馨基金會長期的陪伴下,學生終於願意卸除內心的防備,敞開心門接受協助,讓內心的創傷有了療癒的可能。

勵馨基金會近年關注多元性別平權議題,協助受性侵的男性從傷害中復原。(照片來源:勵馨基金會)

在性侵案件中,不乏見到被害人深受外界的「完美被害人」迷思所苦,因而受到各種質疑,像是「男性力量大,不可能遭受性侵害」、「如果男生被性侵,一定是因為他太弱」等錯誤印象。而當女性遭到性侵,有時社會大眾反而以被害人衣著、言行、出入場合、情史、性經驗等方面,不公平地認為受害女性是因為衣著太過暴露,或是言行不檢點才惹禍上身。

有時,男性被害人因性侵報案時,本該保持中立客觀的承辦員警,甚至會將自己的主觀意識,帶到筆錄製作的現場。林郁瑄說:「我曾經碰過員警直接問我的男性被害人個案,平常都看哪些成人網站,甚至會用負面態度,對待有同志身分的受害者。」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王玥好表示,以實務經驗來說,許多人都認為被害人在遭受性侵害時,一定會激烈反抗,或在第一時間報案,但實務上,很多被害人受侵害時,往往處於驚嚇或呆滯的狀態,無法做任何反應,甚至也會因為感到骯髒,而趕快去洗澡,致使證據無法被保存。尤其,性侵害的案件往往發生於私密空間,很難舉證事件發生時的真實狀況,因此有些案件會因「被害人沒有極力反抗」或是「被害人當下沒有明確拒絕」等理由,讓加害人逃過法律制裁。

有時候性侵受害者因為心理的因素,無法在性侵發生的第一時間報案。(照片來源:勵馨基金會)

王玥好也提醒,有時孩童遭受性侵,無法明確告訴父母自己發生了什麼,而是以較為隱晦的詞語,像是「我討厭老師」、「我不想上課」來表達自己受到性侵,若父母沒有更進一步地詢問是什麼原因,就會解讀為孩子因為老師很嚴格,所以才不喜歡老師,甚至認為孩子的行為就是「拒學」。幾次下來,孩子試圖告知父母自己受到性侵,父母的回應反而讓孩子認為,爸媽是站在加害者那邊,因此孩子便有了:「即使我多說什麼也不會有人相信」的想法,這將讓孩子錯過被幫助的黃金時機。

性侵被害人的復原之路

王玥好指出,性侵被害人的創傷反應取決不同因素,例如被害人年齡、受侵害的形式、暴力程度、與加害人的關係、時間長短或次數等等,社會的態度和重要他人的支持程度則決定被害人復原的快慢。儘管人們都樂見性侵被害人能盡快復原,但有時外界看待被害人時,會存在一種想像,認為被害人應該要看起來愁眉苦臉,悶悶不樂,若是當被害人面無表情訴說這段經歷時,聽者有時反而會以「被害人看起來沒有難過或生氣」而質疑被害人的遭遇。

「很多被害人因為內心太痛苦,會發展出生存機制,關掉感受和情緒,才能繼續日常的生活,因此當他訴說這段性侵的經歷時,才會聽起來不像自己的遭遇,更像是別人的故事」王玥好補充。

從性侵到復原的過程需要仰賴心理諮商、司法和社政的各種資源(照片來源:勵馨基金會)

除了獲得公平正義,若能得到加害者誠摯的道歉,也能加速被害人的復原進展,王玥好表示,很多受害人都深受自責跟羞愧情緒所擾,他們反覆從自己的言行、穿著打扮或生活型態,尋找受害的原因,因此加害者若能誠摯地道歉,將能解除受害人這種自責與羞愧的情緒重擔。

王玥好分享一個同事到校園做情感教育的經驗,有一次講座結束,男學生走到講台告訴講師,他聽完課才發現,原來自己曾對女朋友做的事情,其實就是強暴。這名男學生感到非常自責,他曾經也認為女生說不要的時候,只是因為矜持,因此他告訴講師,將會向女友道歉,希望能取得她的原諒。

王玥好認為在性侵害防治上,自我保護教育僅屬治標,更重要的工作應是從小教導孩子,尊重他人的意願,因為當一個人沒有加害的動機時,就不會有人受到侵害。王玥好表示,曾經在花蓮有個身心障礙的特教生受到性侵,但當時法官判的很輕,其中一個理由竟是學校在上課時已經有教導學生自我保護,因此學生受到性侵害時,自己也該負起責任。

「這就是太強調自我保護的副作用,當一個人受到性侵害時,社會反而將責任歸咎於被害人,但真正該負責的應該是加害人才對」王玥好說。

很多人性侵發生的當下無法為自己發聲,或告訴親友後卻沒有獲得重視,這樣的受創經驗可能會持續影響他未來的人生。遭受性侵到完整復原是條漫長無比的道路,受害者必須透過專業人士的協助、重要他人的支持,後續也需司法、社政等多方資源協助。若家庭、學校或社會中的每個人在談論性侵議題時,能更具有同理心,不用「完美被害人」的迷思評論受害者,學習了解他們的需求,才能幫助他們從性侵的傷痛中,重新活出嶄新燦爛的人生。

家中若有曾受到性侵的家人,可以透過相關的諮詢或講座,學習如何支持他們邁向復原之路。(照片來源:勵馨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