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安全停看聽 客運駕駛的過勞夢魘

文字/呂佩茹 編輯/朱珆萱

國外研究調查顯示,過長的工時對人體心血管、血液循環以及大腦健康均有不利的影響。《勞動基準法》(以下簡稱《勞基法》)也持續進行調整,自106年度起,勞動部針對高工時與容易過勞等15大行業列入專案檢查,其中包括客運業、汽車貨運、物流業等,旨在呼籲業主重視企業社會責任,關心勞工身心健康問題,希望能就此為勞工打造更友善的工作環境。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cation;WHO)也於2019年在《國際疾病分類》中,將「過勞」(Burn-out)納入其中,等同於承認過勞為身體病況之一。可見過勞議題,不只在台發酵,也被國際組織所重視。

被忽視的職業安全

2019年6月阿羅哈客運於國道一號彰化路段發生嚴重交通意外,造成3死11人輕重傷;2018年普悠瑪事件造成18人罹難190人輕重傷;2017年遊覽車於國道南下路段翻覆造成33死11人輕重傷;2017年桃園客運司機超時工作腦溢血案。近幾年公路交通意外頻傳,疲勞駕駛等問題也逐漸躍上媒體版面,高工時成了司機代名詞,「乘客」無形中也成了犧牲品。司機堅守工作崗位的同時,也需擔負整車乘客的性命安危,但又有誰對司機們負責?

駕駛不只有工作壓力,更需肩負車上乘客安全。

國外研究也指出,每週總工時超過55小時,將會提高罹患心臟疾病、腦血管中風等相關疾病的風險。休息是為了走更長遠的路,憲法為人民提供了「工作權」的保障,卻無法確保每位受雇者獲得「合理」的待遇。《勞基法》為勞動條件基本標準,保障勞工權益。法規第四章內明文規定了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相關條例,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法律規章無法滿足不同產業特性,該如何讓所有勞工得到合理的「休假」,是勞資雙方須共同協商的重要課題。

勞資爭論不休,政府居中調解

《勞基法》是保障勞工權益的最後一道防線,隨科技發展,產業結構轉變,必須適時的進行條整,以符合需求。在過去幾年也進行過多次調整,包括一例一休、單月加班總時數上限、休息時間彈性化等,近期也修訂了由立院三讀通過與「派遣勞工」相關的新條款。但每每修法消息一曝光,總是會掀起勞資雙方的激烈混戰。勞資雙方立場本就不同,法令本就無法同時滿足兩方,溝通與協調才有可能針對此問題獲得解套。

目前台灣公車客運市場並非全然仰賴市場運作,政府在公車客運市場中,猶如一隻看不見的手,可透過補貼、勸說等方式對業者造成一定程度的影響。業者無法提高票價,司機難以賺得足夠的薪資,倚賴加班造成過勞問題司空見慣。運輸業票價在《汽車運輸業客貨運運價準則》中有詳細規約,業者自行更動幅度不大,此外《勞基法》又針對工時進行規範,在各種約束下似乎難以促成一個雙方都滿意的結局。

改善勞動環境,為權利挺身而出

每位公車司機平均每日工作時間約12小時。如此長時間的工作,在沒有充分休息的情況下,更易產生交通意外。(攝影/林家豪)

台灣勞動環境不佳,薪資過低為主要勞工問題。勞動部統計資料顯示,自106年起至今,桃園客運違反勞基法被裁罰之案件有28件,其中超過半數是與延長工時相關的案件;國光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受裁罰的案件有19件,與延長工時相關件數更是高達九成之多。不健康的加班常態,與消費水準存在顯著差距的低薪環境,疲勞駕駛狀況層出不窮,不僅危害勞工身心與家庭,更嚴重影響道路交通的公共安全。

基本薪資過低,勞工僅能仰賴加班費求得溫飽。面對通貨膨脹的經濟壓力,使得過勞問題更加嚴重。管理者該如何在資方與勞方之間取得平衡?勞工團結起身捍衛自己權益對抗過勞的首要任務,應是凝聚勞工意識,台灣工會比例過低,勞資雙方無法進行有效溝通,需求無法順利傳遞,若能全體動員,為自己的權利發聲,或許能減低過勞等社會事件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