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訪:鄭智維 / 編審:詹尹州
『救一位婦女,就是幫助一個家庭!幫一個孩子,就是給家庭與社會一份希望!』,這是首次與社團法人台灣陽光婦女協會紀慧玉主任會面時,不斷強調的理念,一如協會名稱中帶有陽光,紀主任很熱情的邀約公益傳播基金會,前往他們位於台中市北屯區的手作坊認識他們,並分享多年來扶助弱勢家庭的經驗與成果。
社團法人陽光婦女協會成立於民國88年,由創辦人劉丁妹女士創立,據悉劉丁妹女士為受家暴弱勢婦女,在脫離家暴陰影後,投入婦運和社會改革的義行事工,深感若要達成兩性平權,應透過教育學習以提升婦女地位。協會起初創立名為「台灣原住民婦女陽光成長協會」,以協助原住民婦女及子女服務為主,隨著時代邁進社會結構變遷,服務對象擴及到一般弱勢家庭及其子女,自民國95年起正式更名為「台灣陽光婦女協會」,並將協會營運的棒子交接給現任秘書長陳淑圓女士手中,在陳秘書長的帶領下協會業務逐漸擴張茁壯,十幾個年頭過去,協會依舊堅守著創辦人扶助弱勢家庭的義行精神,透過更加專業化、多元化的服務,以家庭服務為核心,為需要長期陪伴之弱勢家庭提供完善照顧服務,替許多家庭資源有限、生活面臨困境的家庭,在迷惘之中照亮了一道曙光。

